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做好妇女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妇联系统引领婚育新风工作,不断提升妇女群众的法治素养和妇联组织工作的法治化水平,4月12日,施甸县妇联系统组织施甸县妇联常执委、妇女群众、妇联干部、妇联执委、妇女小组长、婚姻调解工作人员观看省妇联组织的“2022年妇联普法暨婚育新风”宣讲活动。
本次宣讲通过线上方式举办,分为两个部分进行。一是法律讲座《聚焦民法典之继承篇》,由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婚姻家事部主任谭瑛女士进行授课。随着自然人的合法财产日益增多,社会家庭结构、继承观念等方面发生了新变化,因继承引发的纠纷逐渐增多,情形也越来越复杂,课程主要从《民法典》继承篇亮点解读、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嘱、遗嘱抚养协议、遗产分配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实践运用等方面,解读了《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相关法律规定及运用。二是心理讲座《应对变化 愉快健心--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的自我调适技能》,由云南师范大学教授,云南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办公室主任尚云女士进行授课。讲述了疫情之下压力产生的原因,疫情给大家生活、工作、心理等各方面带来的不良影响及针对这些不良影响我们应该如何自我调适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强调在疫情大环境下,大家更要保持健康的心理、学会接受自己的一切、保持积极的心态、运用创造性活动帮助自己,健康生活。
杨应芹
旧城乡大山村妇联主席
讲座中,律师向我们普及了有关继承事项的法律知识,就继承权的特征、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继承的种类等进行了详细阐述,并结合生活中的实际案例进行了分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使居民熟知相关法律知识,同时,还特别就遗嘱的时效性及有效性做了详细的补充说明。杨应芹意味深长的说:“讲的案例,简直就跟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一样,很实用,很有价值!希望律师能经常来给我们普及法律知识!”
本次宣讲对广大妇女姐妹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婚姻观、家庭观和生育观,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对妇联干部开展妇女维权工作提供了理论和方法的指导,极大地提升了我们基层妇联干部的业务工作能力。
李建兰
酒房乡摆田社区妇联主席
“今天老师的讲解来源于平时的生活和实践,将法律讲得像学数学一样脉络清晰,句句警醒,老师用直白的语言、形象的比喻和身边的案例给大家详细解答了继承方面的种种知识,不仅让我学到了有用的继承法相关知识,也增强了我的法治理念,让我受益匪浅。
张桂仙
由旺镇王家寨村妇女群众
本次宣讲对广大妇女姐妹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婚姻观、家庭观和生育观,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作为一名妇女群众,我将以此次宣讲学习为契机,配合开展妇女普法工作,做好婚育新风的宣传者和倡导者,让广大妇女同胞进一步提升懂法守法意识,更好地为社会贡献巾帼力量。
李应连
水长乡水长社区群众
听了今天的讲座,我增长了很多知识。没想到生活中涉及到的继承关系还有那么多讲究。对广大妇女姐妹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婚姻观、家庭观和生育观,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虽然现在正值疫情,但是我们也要主动调试,积极生活。
杨芳怀
老麦乡太和社区妇女群众
自从疫情爆发以来,我们的生产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别随着疫情的反复,我也存在不同程度的焦虑。特别感谢妇联组织的本次培训,尚云老师生动形象的讲解了压力产生的原因、疫情防控背景下的自我调适技能,对我的生活很有帮助。
段文菊
万兴乡妇女群众
我有幸参加了2022年妇女普法暨婚育新风宣讲活动,聆听了教育专家的精彩讲座。专家们的讲座中既有高深超前的理论,又有贴近教育生活的实际范例,令我耳目一新。这些讲座,对我不仅是一次业务理论的学习,也是一次思想认识的提升,更是一次心灵的荡涤。也让我感到自身工作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这场生动精彩的讲座,让我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有了新的收获。姐妹们普遍反映这场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内容贴近日常生活实际,能引起大家广泛共鸣,引发大家深入思考,是一场高水平、高质量的宣讲。